海宁市全面推行干部队伍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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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海宁市在干部队伍中全面推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任前中层干部、科(局)级领导干部,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将成绩作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考试严格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党内法规、廉政法规、政策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精神等。为此,海宁市专门建立试卷库、出卷人员库、监考人员库、监督人员库、批卷人员库并实施滚动式管理,实行阅卷人员回避制、封闭阅卷制、考试成绩公示制,确保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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