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进必考就应公正公平
晚报6月4日6版报道,首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8个岗位被核减或取消,主要原因是未达到公开招聘公告中有关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得低于3倍的规定,存在着报考人员专业结构性和招考岗位资格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
据晚报最近报道,今后市属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实行“凡进必考”制度,而从这次核减或取消中,我们又看到了操作程序的透明“阳光”,看到了公正公平,令人高兴。
首先,引入了竞争机制。实行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凡进必考”制度,扩大了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视野,拓宽了选人进人渠道,从而在制度这一带有根本性的规定上保证了事业单位客观公正地选用人才,可以有效地避免“凭面子”、“托关系”进事业单位工作等不正当现象的发生,杜绝“近亲繁殖”,让具有真才实学的“平民百姓”得以平等地参与竞争,体现了社会就业的公平。
其次,转换了用人机制。随着改革的深化,加快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职务聘任、薪随岗变等用人激励机制,已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实行“凡进必考”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素质,有利于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从制度上打破了事业单位人员的“铁饭碗”,使之产生了“今天不好好工作,明天得好好找工作”的压力,从而能激励其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干出业绩,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最后,信息公开,有利监督。“凡进必考”就应公正公平。“凡进必考”制度要求在应聘人员报名前7天公告招聘信息,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及拟聘用对象公开,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对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的人员、***岗位以及紧缺急需人才等“可进不必考” 的特殊情况也告知于民;特别是完善回避制度,举报申诉30天内答复,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惩处等措施,严格规范了事业单位进人的岗位、数量、条件和程序,为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给了人民群众“尚方宝剑”,可有效避免“暗箱操作”,防止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真正体现了取信于民、服务于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