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村居都将拥有大学生
从今年开始,我市将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稳步推进”的要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市基本实现一村、一社区至少有一名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目标。这是市委办、市府办刚下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的。
大学生到村或社区工作主要干些什么?《意见》指出,到村工作的,一般应考虑安排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等职务。到社区工作的,一般应考虑安排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他工作岗位。
大学生到农村或社区工作后,相应的待遇如何?《意见》规定,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年总体收入,应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具体由各县(市、区)、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要按当地企业同类人员标准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农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薪酬、参保等所需费用,主要由县(市、区)、镇(乡、街道)承担。到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所属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所需费用,市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补助。对表现较好、年度考核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当地村、社区干部年终奖金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3年后仍留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要逐步提高其收入待遇。
为给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和发展条件,《意见》明确指出,从2009年开始,全市各县(市、区)、镇(乡、街道)机关录用公务员应主要从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市级公务员时实行加分,报考时笔试成绩加5分。对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由录用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或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
大学生一般通过什么途径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呢?《意见》中说,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规范招考选聘程序,通过组织发动、接受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必要环节,确保把综合素质较好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招考选聘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招聘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至9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