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普通话要达三甲
《嘉兴日报》讯(见习记者聂海峰 记者陶克强)“请问一下,我该到哪里进行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近段时间,市语委办经常接到这样的咨询电话。据悉,这跟我省即将出台《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有很大关系。
据市语委办有关人员介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公共设施、信息技术、产品、招牌、广告、企事业单位组织名称和在境内销售的商品包装、说明等方面都应该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都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旌旗、证书、印章、宣传条幅、广告等制作单位也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字规范标准,违反规定的,由工商和质监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记者还从市语委办了解到,他们目前对广电部门、教师行业的普通话测试已经基本完成,接下来将开始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全面的普通话测试,以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另外还将开展对公共服务行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市民若想参加普通话测试,可以到嘉兴教育学院教务处报名。今年我市将组织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一次从4月1日起接受报名,测试时间为5月份;如果错过,还可以在10月份报名参加11月份的第二次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