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休人员调高离休金
南湖晚报讯(记者沈煜威 通讯员宓雅英)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离休金的调整成了企业离休人员关注的焦点。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接省有关部门通知,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有关人员2月12日起可从银行网点领取调整后的离休金。
这次调整的范围与对象是2004年12月31日前办理离休手续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企业离休人员按机关同职务在职人员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的档差增加离休金,现职务工资标准已达到同职务工资标准最高档的,可按照倒级差(即本职务工资和下一档职务工资的档差)的数额增加离休金。按机关同职务在职人员增加一个职务工资档次的档差低于25元的,按每月25元标准增加离休金。即,正厅干部每月增加70元,副厅增加60元,正处增加50元,副处增加40元,正科增加30元,副科增加25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每月25元的标准增加退休金。
符合享受每年增发1至2个月生活补贴条件的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可将本次增加的离退休金作为计发1至2个月生活补贴费的基数。
本次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计入一次抚恤金基数。
据了解,市本级参与本次离休金调整的企业离休干部446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97名。有关人员表示,新的离休金将在下个月12日前打入各人的银行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