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经费补助申报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各单位:
按照《嘉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经费补助实施办法》(嘉人才〔2009〕122号)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度嘉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补助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0年1月11日—31日
二、申报范围
(一)对录用2009年嘉兴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录用2009年之前毕业并在2009年初次就业的具有嘉兴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市本级用人单位(机关、事业除外),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凡具有嘉兴市区常住户口,且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到见习基地参加不超过6个月的见习培训。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给予见习学员每月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当地财政按人均每月500元标准补贴给见习基地。见习基地以市人事或劳动部门正式命名为准。
(三)对经市人事或劳动部门批准设立的实习基地,由市财政给予每个实习基地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办法
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通过嘉兴人事人才网毕业生就业专栏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其中市属单位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湖区、秀洲区所属单位分别报南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秀洲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1、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苏钱磊 袁晓辉;联系电话:82219795,82219565
2、南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 斌;联系电话:82838353
3、秀洲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康来成;联系电话:82721856
嘉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