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西湖友谊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西湖友谊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发〔2009〕70号)精神,为表彰外国专家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2009年度将继续进行省“西湖友谊奖”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我市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推荐申报“西湖友谊奖”的范围和对象是,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已在推荐申报单位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外国专家。包括:
(一)应聘(邀)来我市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进行技术、管理及其他专业服务的外国籍专业人员;
(二)在我市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
(三)在我市各类企业中工作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具有特殊专长、我市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另外,为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做出突出贡献、事迹突出的国外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友好人士也可以推荐。
已获得过“西湖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和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候选专家应是对华友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管理经验,传授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解决技术、管理关键问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并取得显著效益的;
(二)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及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科技进步和科技攻关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在教育、科研、出版、卫生、文化等领域及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人才培养、国际人才交流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向我市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西湖友谊奖申报表》,由聘请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有关表格可在嘉兴人事人才网“最新信息”栏目(网址:www.jxrsrc.com)。
(二)所报材料要详实可靠,复印件清晰可辨。专家的主要贡献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字数在1500字以内。
(三)对往年已申报但未获奖的专家,如今年再次申报,应补充新的事迹材料,并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如配偶或其他亲属曾获得过“西湖友谊奖”的,须在表中注明。
(四)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详实,除申报表中填写专家的主要贡献外,项目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做出补充材料说明;如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项目列入国家、省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列入规划的有关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可以作为“西湖友谊奖”推荐材料的***,一同上报。
(五)不宜公开的申报材料,请另行送达。
四、推荐程序
推荐按属地原则进行,被推荐人选的《西湖友谊奖申报表》由聘请单位签署意见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人事部门。县(市、区)人事部门或市级有关部门汇总后报市人事局,无主管部门的市属单位直接报送市人事局。
县(市、区)人事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请另行用纸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推荐截止日期
“西湖友谊奖”推荐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20日。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此之前将《西湖友谊奖申报表》一式4份及电子版、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和5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专家推荐工作,加强与外事、教育、国安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申报条件,坚持好中选优,认真做好省“西湖友谊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省“西湖友谊奖”的评审结果将由市人事局正式通知各申报单位。在此之前,请勿告知候选专家、也不宜公开宣传和报道。
市人事局联系电话:82521614
联系人:朱一平;
通讯地址:嘉兴市行政中心5号楼九楼939室,邮编:314050。
电子信箱:jxwzj@hotmail.com。
***:西湖友谊奖申报表
嘉兴市人事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