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08年关于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根据南湖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
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中共党员。
(二)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
(三)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有一定文艺、体育特长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
(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数
4人 (其中心理学专业1人,工科类3人)。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办法。
2、笔试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要求完成后发到学院指定邮箱。
笔试的第二部分初步安排在面试现场进行。(具体要求见***)。
3、面试初步定于2008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浙江省嘉兴学院越秀南路56号南湖学院502会议室。
4、面试由学院领导、人事处、学生处组成评委组进行审评。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5、面试成绩占50%,笔试第一部分占10%,笔试第二部分占40%。
6、通过初选进入笔试和面试的人员,会以电话方式通知到本人。
(截止日期:2008年3月20日,请在此前将有关材料邮寄到我
院,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确定录用,与嘉兴学院签定就业协议书。
六、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南湖学院负责解释。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200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