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事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申报2006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浙人外〔2005〕24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依据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深入实施人才强市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出国(境)培训项目。要按照德才兼备、按需派遣、学以致用、宁缺毋滥的选派方针,全面贯彻突出重点、保证质量、优化结构、归口管理、规范程序的指导原则,认真做好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重点
2006年出国(境)培训优先支持人才强市和农业,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重大科技攻关、技术创新项目,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等“三支队伍”建设的重点项目。
(一)农业(林业、水利、渔业与水产)项目
围绕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着力解决高新农业发展中的管理、机制、技术难题,提高农业技术及效益农业(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渔)产品深加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现代技术支撑的种子工程、现代种植、生态农业、养殖设施农业;水利建设;抗逆林木良种;农业信息工程)的技术与管理。
(二)企业、金融改革与发展项目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行体系和资产评估等基础管理以及发展和规范金融市场为重点。
(三)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
以信息技术应用、新材料应用、生物技术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传统制造业的升级改造为重点。
(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以城市科学规划、建筑设计;城市交通规划与管理,智能交通系统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丰富小城镇建设的文化内涵;科研基地和科研设施建设;水资源工程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等为重点。
(五)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以生态建设、环境污染预防与治理,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包括海洋、旅游、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自然灾害预警与预报等)为重点。
(六)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实施人才战略,突出党政人才能力建设,营造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法治环境。通过有计划、有重点的派出培训,在市、县(市、区)政府中,培养一定数量的了解本业务领域国外基本情况、懂得相关国际惯例和规则、具有一定国际交往能力的党政人才。
(七)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选派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和国际上先进的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管理方法和手段,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变革与创新,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八)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以高层次专家培养、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和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为重点,培养和造就优秀科技专家、精通国际通用规则和法律,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宽广的国际化视野和强烈的创新能力及跨文化沟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九)独联体专项和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
1、独联体专项:充分利用独联体与东欧国家的智力优势,特别是其在科研院所的人才资源,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拓宽引智渠道,培养国家急需人才,提高我国的科技水平。
2、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吸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培养和培育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的技术开发人才、国际化高级高理人才和创新人才。
三、拟派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开拓精神和竞争意识;
(二)业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
(三)管理类项目培训的人员年龄掌握在55周岁以下(申报国家外国专家局资助的培训项目的人员年龄掌握在50周岁以下);中长期培训项目、专业技术类培训项目的人员年龄掌握在50周岁以下。少数带队领导,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
(五)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和省“151人才工程”出国(境)培训人员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高级水平。
四、培训渠道与培训安排
(一)充分利用我市与外国政府的友好城市的交往,加强双边交流合作;借助我驻外使领馆,争取有关国际组织的支持与合作;加强与国外著名大学、知名企业、知名科研机构的联系合作。国(境)外培训机构的选择必须为国家外专局认可并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
(二)申报中长期出国(境)培训时间一般为90天以上。申报短期出国(境)培训项目时间:欧美国家一般为21天,亚洲国家一般为15天。国(境)外培训日程安排应紧凑合理,其中授课时间应占三分之二,实习、考察时间占三分之一(节假日除外)。
(三)申报中长期出国(境)培训计划的人数可根据项目确定。申报短期出国(境)培训计划的,技术类团组人数不超过18人;管理类团组人数不超过20人。
五、申报纪律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禁照顾关系,借机搭车。坚决制止假借培训名义变相公费出国旅游。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强化规范管理,要注重调查研究、统筹规划;组织专家、科学论证;认真编制出国(境)培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完善选拔出国(境)培训人员的方式方法,严格选拔程序和条件。
六、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表内专家评审栏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参加本项目可行性评审的资深专家代表签署意见,并须在申请单位审核意见栏分别加盖县(市、区)、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公章和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二)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应填报拟派出专业对口技术人员详细名单。申报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应填报拟派出业务对口人员组成情况。
(三)报送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应包括下列材料:
1、2005年出国(境)培训工作总结;
2、2005年已执行项目的成果、效益***报告;
3、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报告;
4、《2006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1);
5、《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2)或《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3)。同时,请在申请表封面注明项目类型(常规、独联体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
上述材料均要求一式四份,并用A4纸打印,同时需上报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本。
(四)请各县(市、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于2005年11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并附软盘按要求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该通知及所有***均可通过登陆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
联 系 人:张晓娜
电 话:0573-2521614、0573-2521616(传真)
电子邮件:jxyzb@jxyzb.zjip.com
附 件:1.2006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
2.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3.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嘉兴市人事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