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市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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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嘉职改办[2005]4号《关于200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2005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教育系统的大专院校)在职从事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办、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统战、纪检、工会、共青团组织、党校工作主要负责人及专职人员。
二、政策依据
2005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继续按照浙企政职[1999]51号《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省企工[2000]6号《关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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