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百万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3〕66号),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在前期各地各单位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2016年全市举办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班10期。现将办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培训研修计划和办班方案,认真做好培训研修班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办班质量和效果。
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研究确定举办时间、地点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课程等。培训研修班参加学员应不少于30名,形式以培训、研讨为主,参加对象面向相关行业领域的高级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
三、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班举办10个工作日前,承办单位应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内容、对象、师资、教学安排、经费预算等)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与学员签到表(含姓名、联系方式和签名)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四、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班由市财政专项经费给予资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授课、教材费用等,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行解决。市人力社保局将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项转移支付培训项目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17号)的相关要求,对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班进行监督管理(联系人:邵仪,联系电话:83837023,邮箱:sky@jxkp.com)。
***:2016年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班计划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