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嘉人社〔2016〕43号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6〕21号)精神,现将我市选拔推荐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条件、数量
推荐人选应是在本行业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具体条件见***4)。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请根据下达的推荐人选控制数(见***1)推荐,未下达推荐人选控制数的市属单位,可对照选拔条件推荐人选,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全市中小学教师推荐人选由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统一申报,不占我市的推荐指标数。
二、选拔推荐程序
1.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的宣传发动,使更多有突出能力业绩的中青年人才参与选拔,切切实实地将本地、本部门(单位)最好最优秀的人选推荐上来。
2.人选申报。申报人填写《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见***3),并准备相关申报佐证材料。所在单位将《申报表》在单位网站、公告栏进行全信息(除***材料外)公示后逐级上报。
3.材料审查。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对上报材料,特别是对突出反映能力业绩、贡献情况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在佐证材料上加盖审核章。
4.评议推荐。市人力社保局对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的人选,将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根据专家评议意见,提出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全信息(除***材料外)公示、征求市纪委意见。公示及征求意见无异议的推荐人选,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社保厅。
三、申报材料、时间
报送材料包括:
1.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2),1份;
2.《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7份;
3.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代表性论著、专利等申报佐证材料复印件,2份。
请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于@qq.com。报送材料涉及秘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
开展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是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中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激励全省广大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做出更大贡献。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条件,突出能力业绩导向,好中选优,确保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
***:1.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控制数
2.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3.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
4.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