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符合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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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嘉人社〔2015〕95号
市本级有关单位、有关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根据《嘉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嘉政发〔2014〕87号)和《嘉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试行办法》、《嘉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试行办法》(嘉政发〔2001〕113号***8、9)的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我局进行资格审定,下列单位符合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资格:
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嘉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室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嘉兴时代广场店
嘉兴市南湖区兔儿爷药店
嘉兴市经开曹氏大药店
嘉兴市经开嘉福大药店
嘉兴市康和大药房
嘉兴市南湖区会友大药房
现予公布。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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