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凌加春等2位同志具有艺术系列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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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嘉人社〔2014〕51号
海宁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局:
接省文化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陈青洋等14位同志具有艺术系列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浙文职改〔2013〕47号),经浙江省艺术系列美术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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