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嘉人社〔2012〕26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学院,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34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
项目申报要与我市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相结合,严格标准、择优推荐。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2010年1月1日后回国来嘉兴工作或创业;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四)申报项目在本市、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012年获得省“钱江人才计划”A、B、D类资助项目目前尚未结题的,可优先申报。社科类项目请直接申报“钱江人才计划”C类资助项目。
二、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等;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材料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4份。
(三)每位申报人员需按照如下规定提供复印件一式2份,并由上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1.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到国(境)外进行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等非学历学位进修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或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
(四)去年获得资助项目的单位,同意经费匹配的文件一式2份。
(五)获得2012年省“钱江人才计划”A、B、D类资助的需提供证明文件一式2份。
(六)有关电子文档 :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 每个项目的简介300字左右;
3.《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
以上表格均可从“浙江海外人才网”(www.zjhwrc.com)或“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jjxrs.gov.cn)。
四、申报有关要求
(一)留学人员可根据项目本身的情况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申报。
(二)此前获得经费资助现尚未结题的人员,本次不得申报,所在单位需提交有关项目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已完成的项目,请按要求尽快填报《浙江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总结表》。
(三)各单位在对拟申报人员的材料汇总、审核并经同行专家签署意见后,于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注重申报质量,坚持好中选优,并加强对受资助项目的管理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做好配套服务工作,使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经费发挥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联系人:方祎莉;联系电话:82228976;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5室;邮编:314001;邮箱: jxzj415@163.com)。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