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西湖友谊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省“西湖友谊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40号)精神,为表彰外国专家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2012年度将继续进行省“西湖友谊奖”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我市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推荐申报“西湖友谊奖”的范围和对象包括:
(一)在我市工作的外国籍专家(已获得过“西湖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和港、澳、台地区专家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为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做出重要贡献、事迹突出的国外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外籍人士。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应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对华友好并已在推荐申报单位连续工作或服务两年以上,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解决技术、管理关键问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效益的;
(二)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及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教育、科研、出版、卫生、文化等领域及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促进国际人才引进及培养、国际人才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向我市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西湖友谊奖申报表》(见***,电子表格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政策法规”栏目,网址:www.zjjxrs.gov.cn),由聘请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所报材料要求内容详实可靠,复印件清晰可辨。专家的主要贡献内容详实、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字数在1000字以内。
(三)对往年已申报但未获奖的专家,如今年再次申报,应补充新的事迹材料,并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如配偶或其他亲属曾获得过“西湖友谊奖”的,须在表中注明。
(四)项目申报单位可就专家的主要特长及突出成绩作出补充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西湖友谊奖”申报材料的***一同上报。
(五)涉及保密的申报材料,请另行送达。
四、推荐程序
推荐按属地原则进行,被推荐人选的《西湖友谊奖申报表》由聘请单位签署意见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人力社保局。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汇总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无主管部门的市属单位直接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请另行用纸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推荐截止日期
“西湖友谊奖”推荐截止日期为
六、其他事项
(一)请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及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专家推荐工作,加强与外事、教育、国安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申报条件,坚持好中选优,认真做好省“西湖友谊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朱一平
联系电话:0573-82228976
通讯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编:314000
电子信箱:jxwzj@hotmail.com
***: 西湖友谊奖申报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