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实施完善公开招聘制度、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础和前提。目前,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工作和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正在全面展开。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在今年底前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现就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大实施的推进力度。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岗位设置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地区、部门实际,加快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及网络媒体,举办政策宣传专栏,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政策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单位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与事业单位的沟通,加大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督导力度。根据省里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要求市属事业单位于2011年9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县(市、区)于2011年9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方案核准,11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
下半年,将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无特殊原因,仍不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二、要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的管理工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既要加快推进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又要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注意处理好各种矛盾和关系,确保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平稳过渡。要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的衔接工作,规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现行的岗位类别等级结构比例,使各级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各事业单位要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认真编制岗位说明书;并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稳妥组织实施,切实做好人员聘用工作。
三、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各县(市、区)要把岗位设置工作摆到重要日程上来,对这项工作要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加强对重点部门指导推动力度,全面推进实施工作,务必在年底前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在全市的全面入轨运行。各有关部门在实施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人事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对在实施工作中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按人事管理权限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