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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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2010年度年检合格,其法人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12年3月31日,特此公告。
嘉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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