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务员培训十一五规划
嘉兴市公务员培训“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培训“十一五”规划》、《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嘉兴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我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依法培训,促进公务员培训的各项制度建设。强化公务员培训的法定意识,依法保障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权利,督促每个公务员认真履行义务,自觉接受培训。公务员要服从组织调训,公务员所在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培训。
2、坚持以人为本。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遵循社会发展和人才成长客观规律,把培训教育与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追求自身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实行按需施教与培养公务员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活力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公务员的全面发展。
3、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把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和提高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提高公务员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 ;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本领 ;善于学习、善于调查研究、善于自主创新的能力。
4、坚持开拓创新。探索公务员培训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措施,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方式和方法。积极推进公务员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使培训工作更好地体现针对性,富于时代性,把握规律性。
二、总体目标
根据我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公务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2天,五年内使公务员普遍得到教育培训,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健全培训体制机制,围绕激发培训活力、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实现培训内容由重知识学习向重能力提高的方向转变,培训方式由传统的课堂教学向与现代远程、网络、电化等先进的教育手段结合的方向转变,培训体制由单一的行政计划指令向依法管理、制度规范、机制激励、各方参与的方向转变;完善培训制度,加强培训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师资和培训基地建设,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新的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培训
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培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公务员。重点进行《江泽民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的***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紧密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广大公务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加强反腐倡廉和行为规范教育,增强公仆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牢固树立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公务员精神。
(二)围绕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规范开展四类培训
初任培训。对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并举行宣誓仪式,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培训的重点是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应达到100%,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新录用公务员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
任职培训。凡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完成规定的脱产培训任务。培训的重点是提高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政治鉴别能力、总揽全局的战略思维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市行政学院五年计划培训180名科级公务员。
专门业务培训。根据专项工作任务的要求,加强对专题工作的专门业务知识培训。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门业务知识培训的调研,掌握培训现状。负责专项工作的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专门业务知识培训计划,确保专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在职岗位培训。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在职培训由更新知识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两部分组成。专业知识培训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需要,设置不少于2门课程,原则上五年内轮训一遍。更新知识培训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和提高公务员“五个方面本领”为重点,开设组织行为学、法治浙江与和谐社会建设、公共危机应急管理等培训课程,拓宽公务员知识面,注重提高综合素养。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其在职培训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与要求进行。
(三)围绕提高公共管理能力,深入实施公共管理课程培训
继续大力实施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加快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各级公务员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以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行政法学和伦理学6门课程为核心内容,通过网络辅导、集中授课、题库复习、计算机考试等形式,到2007年底,完成全市45周岁以下公务员的《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考试工作。
重视高层次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嘉兴市公务员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工程,广开渠道,拓展平台,委托境内外高校开展公共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公务员所在单位要在学习时间、学习经费等方面为公务员参加学习培训提供条件。
(四)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十一五”期间,按照“法治嘉兴”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印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深化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以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培训,把法律法规知识教育贯穿到公务员的各类培训中,使各级公务员学习掌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及有关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加强对公务员法各单项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学习培训,重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实施公务员法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推进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加强对公务员的专业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公务员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五)围绕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抓好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
鼓励和支持公务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函授、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形式,切实改善和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学历结构和层次。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和规范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到2010年,市级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95%,县级公务员达到85%,乡(镇)级公务员达到75%。
抓好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工作。到2010年,全市45周岁以下公务员必须通过电子政务考核,以适应机关网上办公及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
开展普通话培训考核。到2008年底,全市45周岁以下公务员原则上要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为全社会推广使用普通话,促进工作交流和合作做好表率。
大力推进外语培训。到2010年,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获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或浙江省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证书(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考试证书)的公务员,必须通过省公务员外语水平等级考核。
进一步丰富公务员素质教育的内容。按照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我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事业的发展,围绕综合分析、协调沟通、心理调适、应急处置、团队合作、文学艺术、文化知识、办公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多层面、多渠道、多样化地开展公务员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围绕学习现代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组织开展境外培训
认真落实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更有成效的方针和“德才兼备、按需派遣、学以致用、宁缺毋滥”的选派要求,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赴境外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的公共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公共管理能力。
注重提高培训实效,要把境外培训与国内培训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境外培训与国内培训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