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工作人员级别工资正常运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县人事局(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1993年机关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对机关工作人员级别工资正常运行提出如下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职务没有变动人员级别工资的正常运行
1、机关执行职级工资制的工作人员(简称工作人员,下同)正常晋升级别工资以首次确定或自然晋升级别工资(指1997年前,凡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并达到上一级别工资对应工作年限,晋升一级级别工资)的当年起五年为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轮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连续五年为称职及以上的,从第6年1月起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并从第6年起进入下一轮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
例如:某科员1993年工作年限为21年,级别工资为十二级92元,如其每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该科员应于1998年1月晋升级别工资为十一级111元。
2、工作人员在一个考核轮次内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可提前晋升一级级别工资。但如其刚好在考核轮次第五年达到连续三年优秀的,只能晋升一级级别工资。级别变动后,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例如:某副科长1994年工作年限达到21年,级别工资按职务年限确定表升为12级92元,并于当年开始新的一个考核轮次。如果其1994年、1995年、1996年三年考核为优秀,可于1997年1月提前晋升一级级别工资,但如果其在1996年、1997年、1998年三年考核优秀,则其只能和其他五年考核称职的工作人员一样于1999年1月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即由12级92元晋升为11级111元。
二、职务变动人员级别工资的正常运行
1、工作人员按年限确定级别工资的级别确定表在1997年10月1日以后继续沿用。工作人员职务晋升后,其级别工资可根据所任职务和工作年限的对应关系按国办发[1993]85号文附表一的级别确定表(简称级别确定表,下同。)确定是否变动级别工资。级别没有变动的,其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可以连续计算;级别变动的,其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重新计算,连续五年考核称职的可以晋升一级级别工资,但如果其按级别确定表已达到上一级别对应工作年限,即使考核不到五年的,也可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工作人员如达到级别确定表中上一级别年限条件而变动级别工资的,其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例如:某科长1996年工作年限为24年,级别为11级,该科长于1997年8月晋升为副处长,其级别工资按级别确定表对应于1997年9月可升为10级135元。1998年该同志工作年限达到26年,按副处与年限的对应关系级别工资又可于1998年1月升为9级1***元。
2、工作人员在一个考核轮次里晋升职务,如该同志晋升职务按级别确定表级别不变的,其晋升职务前后考核优秀的结果可以连续计算,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提前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如晋升职务后按级别确定表级别变动的,其晋升职务前考核优秀的结果不能与晋升职务后考核优秀的结果连续计算,只有在级别变动后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才能提前晋升级别工资。
例如:某科员1993年工龄为21年,级别为12级,1993年、1994年考核为优秀,1995年晋升为副科长,按级别确定表对应其级别不变;但如果其1995年考核也为优秀,1996年其级别工资可升为11级111元。又如:某科员1993年工龄为8年,级别为14级,1993年、1994年考核为优秀,1995年晋升为副科长,其级别升为13级,级别变动后其考核年限应重新计算,即使该同志1995年考核为优秀,也不能把前两年考核优秀的结果带上来提前晋升级别工资,而只能在1995年开始重新计算考核年限,连续三年优秀才能提前晋升级别工资。
工作人员如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晋升级别工资与职务晋升变动级别工资同时到达的,只能晋升一级级别工资。
3、工作人员由高职务调任低职务的,其级别工资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工资范围内的,原级别工资不变;高于新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工资的,应按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工资执行。高职务调任低职务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三、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根据考核有关规定,其级别工资的运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
2、对于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人员,可以降低一个级别;无级可降的,可以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状况的,则不再降低。
3、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不论其级别工资有无变动,其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均从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次年起重新计算,连续考核五年称职的,可以晋升一级级别工资。期间或以后即使该同志职务晋升,也不能按级别确定表的对应关系来变动级别,而只能按其每五年的考核情况,确定其级别工资的正常运行。
四、调入或分配到机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干部或军转干部,其级别工资按照机关同类人员确定并正常运行。
五、其他有关问题
1、工作人员级别确定表中的工作年限的计算口径与浙改工[1994]1号文规定相一致。
2、工作人员因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而晋升级别工资的,从考核期满的次年1月起执行新的级别工资;因职务变动而变动级别工资的,从职务变动的次月起执行新的级别工资。
六、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需填写机关工作人员级别工资变动审批表(样表见浙人薪[1994]68号文附表)。审批权限,省级和中央在浙部属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其中因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晋升级别的报省人事厅审批);各市(地)、县(市)如何审批,由各市(地)研究确定,其中省管干部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七、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