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时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不作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秀城区各乡政府:
为有利于稳定和加强乡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鼓励专业技术
人员到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促进我市乡镇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
步,根据省人事厅浙人职(1997)2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对在乡镇所属的基层企事业单位[指乡镇企业、乡镇工业公司(工
办)、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其他站(所)等单位]工作,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已经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晋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时,其外语水平(含古汉语、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不作要求。但调离乡镇基层单位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必须按规定参加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符合规定条件后,才能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嘉兴市职改办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