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落户嘉兴
日前,浙江省政府和清华大学签订了《共同组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嘉兴共同建设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研究院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清华大学联合建立,是浙江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正厅级事业单位,是清华大学在长三角地区建立的唯一一所研究院。研究院以清华大学技术和人才为依托,充分发挥和利用校地优势,立足嘉兴,服务浙江,面向长三角,参与国际竞争,在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等领域,设立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博士后流动站,建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继续教育基地,努力建成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研究院总部设在嘉兴科技城内,在杭州设立办事机构,并分别设立嘉善院区和平湖院区。研究院所属的人才培训中心、创业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部分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创业投资公司等主要公司设立在研究院总部所在地,嘉善院区和平湖院区分别依据区域特色产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相应的创业、产业基地。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为科技与人才提供了高层次的集聚平台,有利于嘉兴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和高等教育的发展,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的改造提升,将为促进嘉兴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加快该市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进程提供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