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1月至7月企业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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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文件精神,2017年1月至7月企业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后,拟同意下列单位享受社保补贴,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举报。
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享受人员名单 | 补贴金额 |
1 | 安徽铜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刘向军 | 5484.69 |
2 | 安徽铜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崔文霞 | 5484.69 |
3 | 安徽铜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张冬梅 | 2350.73 |
合计 | 13320.11 |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3日,共5天。
举报电话: 0562-2126813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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