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各主要医疗机构医保监控情况通报
各医疗机构: 现将2018年第二季度各主要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相关指标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镇职工 各主要定点医疗机构收治门诊患者233707人次(以使用医保卡结算人次为准,下同),发生门诊医疗费用3407.08万元,均次门诊费用159.89元,较上年同期收治门诊患者增加2.76%,门诊总医疗费用增加10.46%,均次门诊费用增加2.76%。 出院结算12590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0.78%;发生医疗费用11618.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6%;均次住院费用6550.0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5%;统筹发生费用9367.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3%;医保实际报销比例为84.09%,较上年同期提高1.61个百分点;目录外费用比例为3.08%,较上年同期提高0.04个百分点;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30.14%,较上年同期减少1.04个百分点,其中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的药占比为44.8%;医用耗材占比为7.26%,较上年同期提高0.33个百分点;检查和化验费用占比为24.83%,较上年同期提高2.09个百分点,其中市人民医院东市分院住院患者检查和化验费用占比达50.76%。 职工参保人员全市平均复治率为0.57%,超过协议要求0.07个百分点;按病种付费结算人次为1174人次。 (二)城乡居民 出院结算12395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3.46%;发生医疗费用8619.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1%;均次住院费用5675.89元,较上年同期提高11.02%;统筹发生费用5282.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6%;医保实际报销比例为67.***%,较上年同期提高4.14个百分点;目录外费用比例为2.98%,较上年同期减少0.36个百分点;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27.23%,较上年同期减少2.20个百分点,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药占比为37.17%;医用耗材占比为8.34%,较上年同期增加0.14个百分点;检查和化验费用占比为25.11%,较上年同期增加0.51个百分点,其中市人民医院东市分院住院患者检查和化验费用占比达50.88%。 居民参保人员全市平均复治率低于协议要求;按病种付费结算人次为1922人次。 二、各等级医院住院人次变化情况 市人民医院和市立医院收治住院患者13137人次,占总人次的27.08%,较上年同期(排除市立医院医保等级变化影响,下同)提高0.39个百分点;市中医和市第四人民医院收治住院患者3916人次,占总人次的8.07%,较上年同期增加0.15个百分点;其他二级及以下医院收治住院患者7932人次,占总人次的16.35%,较上年同期减少0.49个百分点。 三、各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及辅助药品使用情况。 第二季度全市各主要医疗机构共发生易滥用或起辅助治疗作用的重点监控及辅助药品(简称“重点药品”)费用1363.73万元,占同期总药品费用的20.88%,其中重点药品费用占比较高的机构有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1.91%、市新桥医院59.56%、市第二人民医院31.98%、枞阳县中医医院31.78%、枞阳县人民医院30.47%。同期重点监控药品费用总额与使用人数均排前十的药品(以药品通用名为准并按发生费用总额排序)有以下7种,分别是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奥美拉唑、头孢他啶、泮托拉唑、左氧氟沙星、头孢西丁、银杏叶注射制剂。 四、存在问题 (一)部分机构均次住院费用仍呈上涨趋势。 第二季度各主要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患者均次住院费用为6550.0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6%。但同时有4家点医疗机构均次住院费用增加明显,分别是市第三人民医院上涨32%、市立医院上涨11.14%、普济圩医院上涨10.77%、市中医医院上涨9.41%。 (二)药耗比与协议要求差距较大。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中职工医保药耗占比为37.40%、居民医保药耗占比为35.57%。但以职工医保为例,全市16家主要定点医疗机构中有7家机构的药耗比超过医改目标要求,分别是博爱医院达55.58%、市人民医院达48.56%、枞阳县人民医院47.84%、枞阳县中医院达46.11%、普济圩医院达44.07%、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8%、市第六人民医院达38.42%。 (三)尚有部分机构按病种付费未开展。 二季度共实施3096例按病种付费就医,其中义安区人民医院开展1002例、市中医医院开展923例、市第四人民医院开展539例、市立医院开展349例、博爱医院开展143例、市人民医院开展66例、新桥医院开展34例、市第六人民医院开展33例、有色石城医院开展7例。而同期仍有7家医疗机构未开展此项工作,其中市属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中市第二人民医院未开展。 (四)部分医疗机构复治率较高。 二季度以职工医保为例,全市16家主要医疗机构中有6家医疗机构存在分解住院情况,其中市第二人民医院2.76%、枞阳县人民医院2.07%、市立医院1.66%、市第四人民医院1.16%、市人民医院1.13%,五家医疗机构的复治率超协议要求。 (五)重点药品费用占比较高。 全市各主要医疗机构重点药品费用平均占当期总药品的比例为20.88%,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重点药品费用过高,存在滥用现象。 各医疗机构应认真落实医改要求,加强协议指标管理,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 1、2018年第二季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监控指标一览表 2、2018年第二季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监控指标一览表 3、2018年第二季度各主要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及辅助药品统计表 2018年8月2日 报: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抄送:铜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