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仲裁处验收达州创建省级示范仲裁院工作
摘要:
近日,省人社厅仲裁处副调研员张玉新带队来达检查验收达川区、大竹县创建省级示范仲裁院工作,调研我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
调研组深入达川区石板镇、大竹县乌木镇了解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情况,详细询问了辖区内企业劳资纠纷并查阅了案卷。随后,前往达川区、大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验收创建省级示范仲裁院工作,就机构建设、效能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五大板块32项内容进行了考核评分。
张玉新一行充分肯定了我市达川区、大竹县在创建省级示范仲裁院这项工作中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两地基础建设投入力度大,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强,实现了硬件上档次、管理上台阶、办案上水平的要求。并对我市调解仲裁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提升乡镇调解工作能力。要对乡镇调解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专项法律法规及人社政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要深入到乡镇、村(社区)加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要进一步规范乡镇调解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六规范、六台帐、五上墙的要求,切实做好调解登记工作。二是扎实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要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效能建设,提高裁审衔接力度,确保裁审一致;要对结案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严格按照省厅的要求规范整理、及时归档。三是加大部门之间的衔接力度。加大与法院、工会、工商联的联系,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四是做好年终统计工作。要高度重视调解仲裁的统计工作,专人负责,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调解仲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