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正式启动原试点机保个人缴费支付返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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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摘要:
根据市政府《关于妥善处理我市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达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原试点个人缴费返还支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自2017年11月2日起,正式启动原试点机保个人缴费支付返还工作,为各参保单位及时理清参保人员参保缴费信息。
(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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