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四举措遏制医保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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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摘要:
(1)加强法治教育。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切实规范医保行为,让医保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协调发展。(2)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实行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制度,切实规范医疗行为,控制过度诊疗。同时,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5级管理,对无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3)畅通监督投诉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社会公众对欺诈医保基金的投诉。同时,聘请10名社会监督员,对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及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县人社局对参保人员住院行为进行每月1次现场监督。(4)加大查处力度。建立查处和防范医疗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预防和查处医保基金欺诈行为。目前,向公安机关移送骗取医保基金案件2件。
(宣汉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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