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完善考核办法促进城乡居保工作新发展
摘要:
今年来,面对新常态下城乡居保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达州市居保局主动作为,积极修订完善《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修订后,全市城乡居保考核更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和真实性。细化考核内容,增强考核操作性。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内容,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将目标考核细化为组织领导、扩面征缴、基金管理、平台建设、档案管理、宣传工作、统计报表、扶贫工作、特殊业务、疑似重复领待核查处理和特殊群体政府补贴代缴等11大项33小项。完善考核指标,增强考核针对性。结合实际,合理增加目标考核内容,将扶贫工作和疑似重复领待核查处理情况纳入专项考核,首次将断保率作为一项指标单独进行考核;重新调整考核分值,宣传工作由5分增加到9分,组织领导、平台建设、档案管理、统计工作和特殊业务维护分别降低了2分、3分、2分、4分和5分,调整后,考核针对性更强。注重平时考核,增强考核真实性。考核原则遵循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以平时考核为主。考核采取各单位自查、科室分类考核、分管领导综合考核和临时抽查等方式进行,随时对工作情况进行收集并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信息,进行综合评估,有效发挥考核制度的导向、推动、预警和标尺作用,考核真实性更强。
(市居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