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财税)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点击):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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