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市直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申请2012年第一批中央就业专项资金及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302号)精神,加强中央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现对佛山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8家佛山市市直农村劳动力培训定点机构申请2012第一批中央就业专项资金及名单(见***)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12年9月28日至2012年10月12日,共7个工作日。
3、受理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83327009
传真电话:83385737
电子信箱:yaoyh@fsld.gov.cn
***:佛山市市直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申请2012年第一批中央就业专项资金及名单.doc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