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全市拟统一医保待遇
日前,市政府发布《佛山市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拟实施一个医保制度,不再区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全市500万参保人享受统一的医保待遇。
根据征求意见稿,从2017年开始,我市整合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含门诊),推动社保城乡并轨,建立一体化医保制度,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管理等“五个统一”,以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并实现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届时,全市所有参保人将不分年龄层,不区分身份,统一享受“基础+大病”的医疗保险待遇。
拟实施的一体化医保制度由基本医保一档、二档构成。基本医保一档包括住院医疗待遇、家庭病床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门诊慢性病种待遇、普通门诊待遇、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和大病保险待遇。基本医保二档包括上述的一档待遇和个人账户待遇。
居民身份的参保人只参加一档,职工身份的参保人可参加一档或二档。一档中,职工身份参保人的费率为4.5%,居民身份参保人的费率为4%;二档的费率为5.5%。
“居民参保人与职工参保人的医保缴费费率基本接近,这是本次创新改革的一大亮点。”市人社局副局长刘国斌说,个人账户将逐步取消,而除了个人账户待遇外,居民和职工享受一致的医保待遇标准;以及推动医保、医疗、医药的三医联动,整体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刘国斌说,该项改革实施后,职工身份参保人和居民身份参保人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比例有所区别。居民身份参保人的缴费会略有提高,但是医疗待遇水平大幅提升,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从原来的平均75%提高到90%以上。而职工身份参保人不仅保持了目前较高的待遇水平,还略有提升。
“佛山的基本医保一体化改革是佛山民生保障领域的一个重要突破,也是佛山民生发展一个值得期待的重大进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医改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中山大学教授、博导申曙光认为,佛山在本次改革中勇当全国的改革排头兵,具有重要的创新价值,不但突破了基本医保在城乡与区域之间的壁垒,更将促进基本医保在行业和人群间标准水平衔接平衡。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9日至18日。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yiliaobaoxianke@fsld.gov.cn或致电83380059、传真83321621向市人社局反馈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