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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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泗洪县自2018年12月份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失业保险金待遇新标准是: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提高后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将于2019年2月全部发放到位。本月失业保险金待遇在领人员281人,享受此次失业保险待遇提高的人员267人,其中失业保险金待遇达到每月1620元最高标准和外地失业保险金待遇转移在本县代发人员不享受此次待遇提高。调整后人均增长137元,月领失业保险金待遇调整最高的为163元。(撰稿人:泗洪县人社局 朱泽洋 审核: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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