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推进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满意度,根据《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鉴定管理办法》(宿人社发〔2017〕331号),泗洪县人社局结合“不见面”事项审批改革,对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受理鉴定进行流程再造,只需参保人员携带病史资料到县人民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鉴定,鉴定时间由一个季度缩短为一个月。目前,泗洪县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购药定点医疗机构8家,定点社区卫生室20家,长期居住外地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病人员,可在居住地任选两家二级以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撰稿人:泗洪县人社局 何计伟 陈洁琼 审核:李恒)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08:16: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