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部署阳光扶贫医保政策落实工作
5月17日,宿豫区人社局结合自身实际,召开乡镇人社所负责人会议,部署“阳光扶贫”医保政策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涉及医疗保险的各项任务。
上下联动,组建服务网络。在医保工作方面,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处室主任任副组长,处室分管主任和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阳光扶贫”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调度、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另外,处室、各乡镇人社所业抽定业务骨干,组成立体工作网,负责政策落实、系统维护和对接、报表上报和数据上传。
清晰思路,明确目标方面。做好基础工作,实现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全额资助,促进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减轻低收入人口就医垫付押金负担。开展业务宣传,让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政策,熟悉转外就医备案的办理流程,知晓“一站式”结算的办法,能够识别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等政策的报销金额。实行动态管理,维护好“金保工程”信息系统的基本信息和参保缴费信息,促进与“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联通,保障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抓好落实,强调分工时限。要求各乡镇按年度建立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保缴费台账,核实基础信息,动态管理参保数据。并明确乡镇每月20日前上报统计报表,区处室每月22日前完成汇总报区扶贫办确认,以保证每月24日前上报市级。以15天为周期,分配数据核实及修改工作,通力配合完成目标任务。明确乡镇信息核实时限一般为3个工作日,区职能处室即时修改,尽快完成基础数据维护。因特殊情况工作任务难以完成的,乡镇分析存在问题,说明工作进展,区级要在3个工作日内汇总向市级报告。进一步明确信息安全,凡涉及到身份证号信息的电子文件和数据,必须采用加密传输。(撰稿人:宿豫区人社局 郭峰 审核: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