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2018年市本级医保协议医药机构工作会议
为加强医保协议医药机构监督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2月4日,我市召开2018年市本级医保协议医药机构工作会议。市人社局副局长庞志勤、市社保中心主任唐厚晨等参会,会议由市人社局医保工伤处处长主持。
会上通报了医保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2017年度医保协议医药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部分医药机构代表做了典型发言和表态发言。
在部署2018年协议医药机构监督管理重点工作时,唐厚晨指出:一是要强化协议医药机构与经办机构之间的协议管理措施,推进协议医药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协议机构履约考核机制;二是要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严格落实医保控费措施,建立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三是构建更加完善的医保监管体系,完善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医保协议医药机构监管力度。
就进一步加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庞志勤强调,一是要深化医保医改制度认识,把握医疗医保事业发展方向。付费方式改革,支付方式是“牛鼻子”、“压舱石”、“指挥棒”,医药机构需适应医保改革,约束自身行为,推动医保医药两个事业良性互动健康发展;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医保新政,建立新的医保运营新机制。城乡居民医保合并、实行新的付费方式是市政府医保新政中的两件大事。城乡居民医保合并是一步到位,实行“三个统一”标准,即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标准、统一信息系统。新的付费方式关键点是总额控制、多远付费、预算管理与预付金制度;三是要严格协议履行,密切协调互动,共同推进医保医疗事业共同发展。明确市区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责任,建立监管网络,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管,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要优化监管手段,利用信息化、大数据及时发现问题,疑点处理要建立责任制度;引入信用管理措施,增大违规违法成。 (撰稿人:张颖;审核人:唐厚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