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第二批医保政策专题培训
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8年1月1日顺利启动实施,12月26日上午,市社保中心在市委党校组织全市第二批医保政策专题培训。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医保经办机构业务骨干,158家协议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保办负责人,84家乡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下一步,将围绕三方面落实好医保政策:一是高度重视医保政策培训的重要性,要通过培训学习全面掌握、深刻理解新医保政策;二是充分把握难得的学习机会,深刻把握学习重点,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各项政策;三是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形成良好氛围,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市社保中心待遇审批科、基金结算科、医保监管科负责人分别对《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宿迁市大病保险办法》、《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宿迁市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宿迁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服务协议》进行了解读。 (撰稿人:于柳;审核人:唐厚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