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专题培训
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8年1月1日顺利启动实施,12月22日,市社保中心组织全市医保政策专题培训。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市本级78家协议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保办负责人,40家乡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会议。市社保中心主任唐厚晨作动员讲话,并就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实施前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当天,市社保中心待遇审批科、基金结算科、医保监管科负责人分别对《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宿迁市大病保险办法》、《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宿迁市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
唐厚晨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医保政策培训的重要性。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是十九大报告明确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把顺利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当做一项政治任务全面抓好落实。要通过培训学习,全面掌握、深刻理解新医保政策。二是要深刻把握医保政策学习的重点。新的医保政策较以往有很大变化,在待遇政策、结算办法、监管措施等方面有很多创新的措施,有关单位要深刻把握学习重点,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各项政策。要通过优化付费方式、完善监管措施,服务好参保人员,控制好基金支出。三是要统筹推进医保新政策实施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各项功能测试,熟练掌握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确保2018年1月1日上线运行。要抓好2018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扫尾,以及信息入库工作,要保证数据质量。进一步做好政策再培训及宣传工作,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与医保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引导参保人员合理享受医保服务,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撰稿人:袁亮;审核人:唐厚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