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建湖县人社局到我市交流学习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工作
近日,盐城市建湖县人社局主任科员、副局长葛步中一行4人,到我市交流学习低收入人群医疗保障工作。市社保中心分管领导,相关科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中心副主任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市低收入人群全员参保、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提高困难群体大病保险待遇及推进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等工作开展情况,参会人员就低收入人口参保缴费、医保监管等工作进行交流互动。
近年来,我市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16年9月实施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补充保险以来,全市共为7780名患者补偿大病补充保险费用1850万元。低收入农户大病患者基本医保等四项制度合规范围费用综合报销率达93%左右。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大病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宿人社发〔2017〕234号),从10月1日起将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2017年1-10月份全市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共3.85万人,待遇支出1.33亿元,拨付“先诊疗后付费”医保预付金626万元。下一步,我市将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打造“社保精准扶贫包”项目、加大政策宣传引导,不断提高低收入人口医保服务能力及群众满意度。 (撰稿人:袁亮;审核人:唐厚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