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工伤保险实施八档差别费率为企业减负1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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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为更好地化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减轻企业负担,我市从2015年10月起将原工伤保险差别费率由三档调整为八档,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截止2017年8月底,已累计为全市10176家单位减负1.05亿元。
据悉,我市工伤保险还将从9月起实行浮动费率。即根据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向下浮动至50%、80%,或向上浮动至120%、150%。此举有利于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激励作用,引导参保单位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注重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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