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医保支付稽核专项行动
7月份以来,市社保中心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稽核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医疗保险支付稽核专项行动,并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稽核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此次专项行动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
一是明确稽核对象与内容。对全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费用支付以及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稽核。
二是抓住稽核重点。重点稽核医务室、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站等是否存在留存参保人员证(卡)以及为冒名就诊提供方便、过度用药、乱记账、挂床住院或利用社会保障卡非法谋利等行为;各药店乱记账、乱刷卡、无处方购药、串换处方用药和进销存不符等行为。
三是广泛开展动员。本次医疗保险支付稽核专项行动从2017年7月至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分组巡查、重点稽核、巡查整治和规范总结五个阶段。中心抽调精干力量组成18个专项检查组,利用工作日晚间或周末对定点机构进行分组检查。
四是加强保障措施。为提高稽核人员业务水平,市社保中心专门编制了培训资料,详尽说明稽核检查流程、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提供材料,并由医保监管科负责人对所有检查组成员进行授课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宣传监督等措施保障此次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扎实推进医保支付稽核工作,并按月对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