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扎实做好2017缴费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
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扎实做好2017缴费
扎实做好2 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
扎实 为切实做好2017年缴费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工作,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目标明确,对策具体,方法得当,责任到人,多措并举,确保了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及核定工作扎实推进,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了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核定工作。
(一)领导重视到位。一是把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及核定工作摆在当前工作首要位置,结合实际,安排相关业务科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与办理。同时要求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确保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二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内容,对前来申报的单位进行一对一服务,防止申报错误,杜绝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少报的情况。申报数据做到当面导入,遇到问题及时与参保单位沟通解决,提高数据录入的准确性,让数据多跑腿、让参保单位工作人员少跑趟。
(二)政策宣传到位。一是根据是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拟定申报工作方案及通知,并下达至每个参保单位。切实帮助参保单位顺利完成申报工作,并对申报对象范围、缴费基数的确定、申报时间、流程及范围、申报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二是通过政策宣讲,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参保单位及时做好业务咨询等工作,及时解难释疑,提高了参保单位的满意度,增强了参保单位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基数稽核到位。一是严格按照豫社保函〔2017〕22号文件规定,对参保单位提交的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坚决杜绝少报、漏报和错报缴费基数的行为,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防止基金流失。二是严格申报材料审核流程,对申报材料做到严格把关、细致审核,安排专人审核专人复核机制,保障了数据安全。审核完毕后及时做好申报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确保申报工作零遗漏、零差错。
截止目前,共对361个参保单位、16986人进行了缴费工资基数核定。通过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与核定,促进了参保单位依法履行缴费义务,有效规范了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征缴管理,切实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