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封市劳务派遣单位2016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情况通报
关于开封市劳务派遣单位
2016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情况通报
各劳务派遣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许可机关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现将开封市劳务派遣单位2016年度报告情况核验结果通报如下:
开封市金明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合 格
开封智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 格
开封腾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 格
开封市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 格
开封市众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合 格
开封市鑫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 格
开封合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 格
开封市联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 格
开封市百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 格
开封市森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 格
开封市豪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 格
开封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 格
尉氏县鑫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合 格
尉氏县为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合 格
通许县安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合 格
开封市富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 格
开封云招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合 格
开封惠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 格
河南百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备案)合 格
新郑市元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尉氏分公司(备案)合 格
海南省厚沃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备案)未提交2016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