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汴人社〔2017〕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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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联席会议 关于印发《开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 现将《开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依据豫政办〔2016〕159号文、豫全民参保联〔2017〕1号文和豫全民参保联〔2017〕2号文件要求,根据省下发的指导意见和经办流程,制定方案如下,请各县(区)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做好入户调查准备 1、搞好动员。各县(区)根据工作实际,要搞好动员部署,进行完毕,动员部署情况报市社保局。 2、制定计划。各县(区)人社局、社保局成立组织,根据本县(区)入户调查对象的多少、职业性质和居住分布情况,制定周密具体的工作方案,确定每天访问的住户数量、入户访问路线等,合理分配调查时间。 3、经费准备。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各县(区)应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经费正常投入机制,用于宣传培训、入户调查、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4、人员准备。各县(区)要做好入户调查的人员准备,根据入户调查的实际情况,切实保障入户调查的人员力量,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安排专人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并明确登记管理、入户调查和信息录入的岗位分工。 5、资料准备。入户调查前,各县(区)要统一印制以下资料,并逐级下发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印制的资料内容按豫全民参保联〔2017〕2号文件规定内容进行。 二、搞好入户调查培训 由于所有县(区)都参加了省级培训,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里不再组织培训。各县(区)在入户调查前,应分层、分岗位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充分掌握入户调查的相应内容和操作技巧,规范入户调查行为,确保登记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质量。培训内容按豫全民参保联〔2017〕2号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 三、各级任务分工 1、入户调查:村、社区负责入户调查,核对、采集信息。入户调查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确保对调查对象的信息保密。 2、信息录入:乡镇、街道复核信息并将登记表中新采集的信息录入系统并负责调查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校对入库: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乡镇、街道保障所上传的信息,对符合规定的导入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不符合规定的返回。负责监督保密协议的签订工作。 4、质量管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加强对数据的检查,确保入户调查信息的准确。负责信息动态管理和数据维护工作。负责与省局及各基层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并督促确保任务的完成。 四、建立通报制度 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联席会议小组办公室6月5日后,要根据各县(区)入户调查的进度安排市社保局进行全市通报,各县(区)参与入户调查的工作人员要及早加入“开封市全民参保微信群”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可随时进行讨论解答。(微信二维码随文件发至各县(区)) 各县(区)所有工作人员认真阅读上述三个文件的内容,明确目标,确保完成任务。各县区负责本区域内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及互联网新媒体积极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开展情况。要认真做好入户调查的公告发布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联系人:梁静静 23381652 159****3699 孙名杰 23381663 15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