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公示(第二批)
拟批准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协议管理单位公示
(第二批)
根据《开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汴人社[2016]1***号)文件规定,现就拟批准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进行公示(第二批),共 11家,其中医疗机构6家,零售药店5家,公示名单如下:
1、开封市禹王台区菜市办事处中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2、开封市电力医院、火电厂社区卫生服务站,
3、开封新区(金明区)赵国亮诊所,
4、开封新区(金明区)张军盲人医疗***诊所,
5、开封新区美年大健康综合门诊部,
6、开封新区(金明区)李德超口腔诊所,
7、北京同仁堂开封药店有限公司,
8、开封市乐仁堂医药总店社康药店,
9、开封市豫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汪屯村分店,
10、河南省御医堂中西药零售有限公司,
11、开封乐仁堂医药总店健安药店。
公示期3天,(11月28日—30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协商签订协议。
监督举报电话:23666925(市人社局医疗工伤科)
23381721(市医保中心稽核科)
开封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