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
受理范围: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人员。
申报类别、条件及流程:
(一)初级职称申报:
受理材料: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报到证原件、继续再教育证、单位出具的有效年度考核表、一寸彩照1张。申报教师系列职称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申报工程系列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注:劳动合同需由市劳动人事仲裁院鉴证盖章的劳动合同,否则不予以受理)。
办理流程:
1、登陆“河南省职称网”在软件栏中《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个人版升级程序7”和“数据字典更新代码14”;
2、先安装“个人版”,再用“个人版升级程序7”升级后,打开“个人版”接受“数据字典更新代码14”;
3、进入“个人版”后选择“录入其他评价方式”,按个人申报情况选择相应系列,取得资格方式选择“初聘”或“考核认定(直接认定)”,依次选择申报级别与地市后录入呈报表并保存;
4、由录入信息生成两种表格分别为个人呈报表三份加盖单位公章(A4纸,正反两面打印),资格审查表三份(A3纸打印),并上报生成文本文件用U盘拷于我中心12号窗口(注:必须是记事本格式)。
受理时间:1、每年1月到7月进行初聘职称评审。每月的1号到15号上报初聘职称申报材料,下月20号之前发证;2、每年12月为直接认定职称评审时间,12月1号至12月10号申报直接认定职称材料(注:如有特殊情况,发证时间推迟)。
受理窗口: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市民之家四楼B区12号窗口。咨询电话:23666677)。
(二)中、高级职称申报:
办理流程:1、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每年9月份到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康平路1号)一楼110房间购买评审简表,携带《河南省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和《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加盖单位公章),到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盖章,报开封市人社局职称科;2、评审通过后,携带《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我中心登记,将此表留存装入本人档案;3、详情请登录“河南省职称网”。
受理时限:每年9月份办理。
受理窗口: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市民之家四楼B区12号窗口)。
(三)相关提示:无工作单位的人事代理人员我中心不予受理职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