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金征缴
医疗保险基金征缴
一、事项编码:SY-036
二、服务对象:开封市市区参保单位及职工(不含金明区和祥符区)
三、受理部门:市医保中心征稽科
四、受理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市民之家四楼C区33号征缴业务窗口
五、联系人:王梅
六、联系电话:0371–23381679
七、法定办理时限:0.5小时,依据《开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汴政〔2000〕32号)
八、承诺办理时限:0.5小时
九、收费情况:不收费
十、监督投诉电话:0371–23666671
十一、设定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2、要求各用人单位,于每年3月份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数额,对未按规定申报的用人单位,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六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处罚。
3、
4、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封市财政局、开封市卫生局、中共开封市委老干部局共同颁发的《开封市市直企业和非全供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实施细则》(汴劳社〔2006〕32号),引用条款:第六条、第七条。
5、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开封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汴劳社〔2006〕73号),引用条款:第五条、第七条。
十二、受理条件:无
十三、申请材料:1、参保单位:上报单位医保编号。2、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个人身份证号。
十四、办理流程:拟定征缴计划、单位缴费、领取***。
十五、办理流程图
(当时办理,医保中心3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