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事项编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服务对象:应试人员
三、受理部门: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考试科
四、受理地址:开封市汉兴路38号(汉兴路与黄河路交汇处)(邮编:475000)
五、联系人:赵东坡
六、联系电话:0371-23666693
七、法定办理时限:无
八、承诺办理时限:当场处置;阅卷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九、收费情况:不收费
十、监督投诉电话:0371-23666671
十一、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
十二、受理条件: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
十三、申请材料:
1、记录有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考场记录单(原件)1份;
2、当场收集的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证据材料(原件)1份
3、事后调查取证的违纪违规行为相关证据材料(原件)1份。
十四、办理流程:
1、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证据材料进行复核;
2、通过网上公告方式告知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对告知应试人员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公告5个工作日期满后,对未陈述申辩的,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违纪违规应试人员);
3、制作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被处理的应试人员。
十五、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