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说明
人事代理说明
(一)个人人事代理
受理范围:1、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2、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4、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5、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6、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7、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受理材料:
1、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2、档案转递通知单;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4、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由开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派至“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必要时还需提供:1、行政(工资)介绍信;2、转正定级表;3、调整改派手续。
办理流程:1、工作人员核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2、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并发放人事档案管理手册;3、材料不全或内容不清楚的,工作人员将出具《审档情况告知单》,档案退回本人补充材料。
受理时限:符合接收条件的即时办理。
受理窗口: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市民之家四楼B区12号窗口)。
(二)单位人事代理
受理范围:开封市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汴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单位的聘用人员。
受理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政府部门核准执业的有效公文)原件、复印件;2、经办人(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的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单位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3、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
办理流程:1、凭受理材料领取人事代理存档登记表、人事代理委托书、人事代理协议书,填写并盖章后交我中心;2、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立户登记并与立户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3、材料不全或内容不清楚的,工作人员将出具《审档情况告知单》,档案退回单位补充材料。
受理时限:符合接收条件,3-5个工作日办理。
受理窗口: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室(开封市第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开封市技师学院图书信息中心三楼5301室)。
咨询电话:22795677。
相关提示:1、单位存档不足10人的不予立户,档案按个人存档管理;2、立户单位合同期满需要续签的,单位工作人员应及时持单位介绍信办理续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