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通知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财政局
汴人社〔2015〕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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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通知》(豫人社〔2014〕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强化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县(区)要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14〕61号)精神,按照“六个统一”的要求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加大服务场所和设施建设投入,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承担起基础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就业援助和人力资源动态管理等工作职能。
二、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构建覆盖市、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与全省联网运行的公共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全程标准化和信息化。
三、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区)要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绩效为目标,研究建立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进一步理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财政供给体制,加大对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扶持力度,保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 封 市 财 政 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