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汴人社〔2013〕166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汴人社〔2013〕166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
为做好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豫组〔1997〕57号)及《关于做好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事业函〔201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根据行业特点及不同岗位、不同等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并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细化,把考核内容分解为若干考核要素,方便操作。
二、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县区、市直各事业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的确定按以下标准掌握:
各县区、各单位的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应控制在本县区、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本年度被省(部)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综合表彰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20%以内;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或受厅级单位综合表彰的单位、上一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17%以内。
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
三、考核程序
各单位要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价、审核、公示、确定等次、反馈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
(一)
(二)2014年1月:组织实施年度考核。
(三)2014年2月至3月: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上报材料包括: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开封市事业单位2013年度考核明细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通过《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打印)各一式两份并上报考核数据电子版。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所有人员(六级职员以上人员除外)的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方可存入个人档案。年度考核结果未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的,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较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早安排。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细化考核方案,制定考核标准,量化考核内容。各个考核领导小组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全面准确原则,规范动作程序,区分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备案制度,严密组织实施。
(二)科学组织实施。把年度考核与年终总结、平时考核、聘期考核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理确定考核范围,对新进、学习培训、请假等人员要区别对待,因人而异确定考核单位、考核等次和考核评语。分别核算不同岗位以及不同岗位层次的优秀等次比例,不得互相占用。严把民主测评、等次确定、公示监督、考核备案等关键环节,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严格奖惩措施。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功能,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竞聘的主要依据。表彰奖励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妥善处理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切实做到奖惩分明,最大限度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推动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各县区、各单位在年度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23666682。
2、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